广西区信息产业局防城港市无线电管理处前身为广西区无线电管理局防城港市管理处。1997年以前为防城港市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997年9月第一次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广西区无线电管理局防城港市管理处,同时挂"广西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防城港市管理处"的牌子。2001年第二次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广西区信息产业局防城港市无线电管理处,是防城港市无线电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内设综合办公室、频率台站管理科,下属防城港市无线电监测站。防城港市无线电管理处(含监测站)现有干部职工5人,现任主任苏吴辉,现任站长覃锡冰。现办公地址设在市土地局办公楼10层。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地方无线电管理规定,以实现无线电波和卫星轨道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二) 根据权限审查批准本市各行各业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报废等方面的管理;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各类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呼号,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
(三) 会同有关部门对研制、生产、进口、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实施管理。
(四)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无线电监测,查处违法违章电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障本区域各类无线电设备正常运转。
(五) 负责对全市无线电设备实施定期检测。
(六) 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干扰事宜,查找干扰源,并负责与军队、外市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
(七) 办理涉外无线电管理事宜。
(八) 负责电磁环境的管理。对工业、科学、医疗设备、电气化运输系统、高压电力线及其它电器装置产生的电磁辐射进行管理及其在选址、定点等方面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九) 按有关规定核收无线电管理规费。
(十) 负责重大事件时全市的无线电管制。
(十一)防范不法分子利用无线电手段进行破坏活动。
(十二) 完成市政府和区信息产业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